桉的意思解释,拼音怎么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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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字义
桉ānㄢˉ
- 常绿乔木,树干高而直,木质致密,供建筑用,枝叶都可提取按油供药用或制香料。树皮可制鞣料。亦称“玉树”、“黄金树”、“有加利”。
详细解释
- 桉 ān
〈名〉
- 桉树 [eucalyptus;gum]。桃金娘科桉属植物的泛称。常绿乔木
国语词典
- 桉 àn ㄢˋ
〈名〉
- 同「案 」。
- 《字汇·木部》:「桉,同案。」
- 植物名。姚金娘科桉树属,常绿乔木。原产于澳洲。树皮粗糙,状如杉皮。叶互生,卵状或长椭圆状披针形,先端尖锐,表面深绿色,侧脉显著,与主脉几相交成直角。蒴果杯形。生长迅速,主供观赏,木材可供建筑用。
康熙字典
同案。
又【宋曾鞏·耳目志】孟光舉桉齊眉。俗直謂几案耳。呂少衞云:桉乃古椀字,故舉與眉齊。《張衡·四愁詩》何以報之靑玉案,謂靑玉椀也。據此則《考工記》案十有二寸,亦作此解爲當。
外语翻译
- 法语:eucalyptus globulus
说文解字
几屬。从木安聲。烏旰切
(案)几屬。考工記。玉人之事。案十有二寸。棗栗十有二列。大鄭云。案、玉案也。後鄭云。案、玉飾案也。棗栗實於器。乃加於案。戴先生云。案者、棜禁之屬。儀禮注曰。棜之制。上有四周。下無足。禮器注曰。禁、如今方案。隋長。局足。高三寸。此以案承棗栗。宜有四周。漢制小方案局足。此亦宜有足。按許云几屬、則有足明矣。今之上食木槃近似。惟無足耳。楚漢春秋。淮陰侯謝武涉。漢王賜臣玉案之食。後漢書梁鴻傳。妻爲具食。不敢於鴻前仰視。舉案齊睂。方言曰。案、陳楚宋魏之閒謂之?。自關而東謂之案。後世謂所凭之几爲案。古今之變也。從木。安聲。烏旰切。十四部。
方言集汇
- 国际音标: Ąn˥
- 韩语罗马: AN
- 现代韩语: 안
- 客家话: [梅县腔] on5 [客语拼音字汇] on1
- 粤语: on1 on3